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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110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舉辦海洋與海岸安全及海事安全等相關活動經費公告
發布日期:110-07-19
發布單位:海域安全處
為維護民眾從事海洋、海岸活動之生命財產安全,本會希望透過民間力量舉辦海域安全相關活動,以增進民眾對於海域及海事安全、遇險自救及緊急醫療等相關知識與技能,使民眾於生活中實踐「知海、親海、愛海」,並在從事任何海上活動時,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安全。
補(捐)助相關事項如下:
 
  • 一. 補助對象:依法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如救生救難團體及海域遊憩活動團體)。
  • 二. 補助活動:辦理海洋、海岸安全及海事安全相關活動(如海域遊憩安全宣導、海域救生救難演練及海事安全相關講習等)。
  • 三. 補助原則:
  •  (一)本會對同一團體每年補(捐)助至多3案,每案原則補助新台幣貳萬元整。但計畫及活動為本會業務(政策)重點或主軸,經專案簽准者不在此限。
  •  (二)補(捐)助經費用途以文宣、場地布置及器材租借為優先,其餘項目由本會視計畫需求擇定。
  •  (三)本補(捐)助案俟本會110年度相關經費用罄截止,並依申請單位向本會提出申請(以本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之先後順序辦理補(捐)助事宜。
  • 四. 申請作業:
  •     (一)申請補(捐)助單位應擬妥申請表、計畫書及相關資料(詳附件),並於舉辦起始日之二十日前,函送本會提出申請(以本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但專案交付案件者,不在此限。
    (二)各類案件期程不得跨年度辦理。
    (三)申請書件未完備者,經通知後應於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補正不全或無法補正者,予以駁回申請案件。
  • 五.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本(110)年10月31日或俟本會年度相關經費用罄止。
  • 六. 資訊公開:對民間團體補(捐)助將按季於本會網站公開補(捐)助事項、補(捐)助對象與其所歸屬之直轄市或縣(市)、核准日期及補(捐)助金額(含累積金額)等資訊。
  • 七. 其他: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會108年1月30日函頒「海洋委員會對學校及民間團體補(捐)助處理原則」辦理。
  •  
  • 如有申請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會海域安全處張先生,電話(07)3381810分機261212,電子信箱tlchang@oac.gov.tw。
  •  
  • ※注意事項:
    • 一.為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各單位申辦活動請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29日修訂「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其他相關防疫規範辦理。
    •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有關海域遊憩活動指引,為鼓勵民間團體協力共同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本年度申請案件自修正公告日起之彈性做法如下:
    •  (一)民間團體申請補(捐)助案件得先期將相關文件函送本會提出申請(以本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每案補助金額上限得具體說明辦理內容據以申請新台幣參萬元整,並由本會先行錄案。
    •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疫情警戒降級及解除水域遊憩管制後,申請補(捐)助民間團體應於預定舉辦起始日之十日前(以本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將修正之申請資料提供本會辦理實質審查。但專案交付案件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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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下載:
      1.海洋委員會補(捐)助申請表。
      2.補(捐)助計畫書。
      3.領據。
      4.支出憑證黏貼存單。
      5.支出機關分攤表。
      6.海洋委員會對學校及民間團體補(捐)助處理原則。
相關附件
  • 1.海洋委員會補(捐)助申請表  檔案下載:64次
  • 2.申請補(捐)助計畫書  檔案下載:48次
  • 3.領據  檔案下載:31次
  • 4.支出憑證黏貼存單  檔案下載:28次
  • 5.支出機關分攤表  檔案下載:34次
  • 6.海洋委員會對學校及民間團體補(捐)助處理原則  檔案下載: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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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1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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