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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信箱
中央內容區塊
Step 1.
使用說明及個資聲明
Step 2.
認證電子信箱
Step 3.
寫信給主委
Step 4.
受理案件通知
Step 5.
逕覆處理結果
Step1.陳情作業說明
親愛的朋友
- 為確認您可以收到陳情回信,請您先於系統進行電子信箱認證,系統會自動寄發一封「電子信箱驗證信」到您所填的信箱,請於24小時內完成郵件中的「認證信箱」後繼續寫信系統會。如您未收到「電子信箱驗證信」,請至您的「垃圾郵件」查看。上述確認程序須於24小時內完成,逾期請重新驗證。
-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非因公務需要,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但基於行政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本信箱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後,如所陳情事項非屬本會權責範圍,將轉請主管部會(機關)處理並逕行回復,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如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一併轉知主管部會(機關)。
- 處理時效部分,若來信內容屬於較複雜需進一步查處案件,處理期限不得超過30日;若屬於立即可以答復案件,則於受理次日10日(工作日)內答復陳情人。
- 如您所提檢舉內容、身分有保密之需要,或考量電子傳送可能產生之資訊安全風險,請您改以書面並加註「保密」字樣,郵寄至本會(地址: 806614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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