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訂定「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海洋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四項。
三、「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如附件。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之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三)電話:07-3382057分機262236。
(四)傳真:07-3381663。
(五)電子郵件:layemiin1215@oca.oac.gov.tw。
主任委員 李 仲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