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海保字第10800067422號
主 旨:預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
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海洋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條第二項。
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下方附件區。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三)電話:07-3382057分機262212。
(四)傳真:07-3381663。
(五)電子郵件:cfj@oca.oac.gov.tw。
主任委員 李 仲 威
海洋保育署鍾豐駿
07-3382057分機26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