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未來我國將持續與更多區域漁業組織建立互相登檢機制,擴充巡護船噸位級數及強化船體設備有效展現我國遠洋漁業巡護能量。經評估耐海性、適航性、安全性、續航力等相關實務面需求,兼顧成本及效益,本計畫規劃建造我國遠洋漁業巡護船6艘,以滿足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公海漁業執法需求,促進遠洋國際漁業合作,提升我國漁權地位,所需經費129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