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立法目的在統合各部會推動海洋產業之力量,明確海洋產業類別與機關權責,讓政府各部門都能各司其職,有效輔導所屬產業從業人員及促進其發展,同時要求海委會定期檢視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海洋產業之規定與執行情形,並強調政府機關對產業之補助須顧及海洋永續發展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