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基本法」草案於107年9月12日函報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於於同年11月22日、108年3月19日及27日召開3次跨部會審查會議,期間本會亦持續蒐彙各方意見,使「海洋基本法」草案內容,在一次次的修正、淬鍊下,更臻周延、完備,經行政院108年4月25日第3648次院會通過,及108年11月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文共19條,並奉總統108年11月20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126571號令制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