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EVER VICTORY INC.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案件之陳述意見通知函(詳如附表)
發布日期:115-06-03
發布單位:海洋保育署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日
- 發文字號:海授保字第11500046491號
- 主旨:公示送達EVER VICTORY INC.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案件之陳述意見通知函。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 公告事項:
- 一、應受送達人 EVER VICTORY INC.,因其所屬吐瓦魯籍「EVER VICTORY」輪(IMO:9266774)於我國經濟海域與獅子山共和國籍「泰順」輪進行併靠駁油,未採適當防制排洩措施,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業經本會依法函請旨揭公司陳述意見,經查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未能確認送達結果,爰依法公示送達。
-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 三、旨揭通知陳述意見函正本暫由本會海洋保育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8時30分至17時30分)內隨時前來領取(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電話:07-3382057)。
主任委員 管碧玲